广州东辰会计师事务所

代表处经费支出审计

代表处从事应税业务或采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办法纳税的,年终需要向税务局提供经审计的全年经费支出情况,以及税金交纳情况。由事务所审核其经费支出计算是否正确,各项税金是否足额,按时交纳,并出具审核报告。

代表处审计所需资料

一 证照证件

  1. 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
  2. 税务登记证
  3. 组织机构代码
  4.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
  5. 外商驻京机构备案表
  6. 外汇登记证
  7. 银行开户许可证

二 账务资料

  1. 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
  2. 经费支出报表(全年各月)
  3. 全部帐目
  4. 全部会计凭证
  5. 科目余额表(本期及上期,1至末级科目发生额、余额表)
  6. 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

三 纳税资料

  1. 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
  2.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

联系人

杨蕾女士

电话 020-38395369
手机 13302296092
QQ 1120952460